•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
  •   来源:中国政府网
  • 2015-09-18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
 
国发〔2007〕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以下简称《国家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气候变化所导致的气温增高、海平面上升、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频发等,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环境产生了严重影响。气候变化问题已引起全世界的广泛关注,成为当今人类社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低、气候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是最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国家之一,同时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应对气候变化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应对气候变化,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的根本利益。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积极措施,主动迎接挑战。
 
二、明确实施《国家方案》的总体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方案》确定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考虑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国际与国内、当前与长远,把应对气候变化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结合起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地区规划,努力控制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不断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改善全球气候做出新的贡献。
 
三、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
 
全面落实国务院确定的各项节能降耗措施,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科技进步、加强依法管理、完善激励政策和动员全民参与,大力推进节能降耗。逐步改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动核电建设。继续推进植树造林工作,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发展煤层气产业,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浪费和甲烷排放,加强农村沼气建设和城市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继续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防止低生育水平反弹,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四、增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布局,选育抗逆品种,治理草原退化和土地荒漠化。加强对森林资源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大节水力度,建设大江大河防洪工程体系,提高农田抗旱标准。加强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系统监测能力、海洋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提高沿海地区抵御海洋灾害的能力。加强对各类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信息,科学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与气候灾害及其衍生灾害。
 
五、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作用
 
加大对气候变化相关科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投入力度,加快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领域重大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加强气候观测系统建设,开发全球气候变化监测预测预警技术、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和气候变化适应技术等,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和履行国际公约的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战略和方案研究,为制定政策和对外谈判提供支撑。加强气候变化科技领域的人才培养,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队伍。
 
六、健全体制机制
 
完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信贷政策和投资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形成有利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体制机制,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财政投入。完善有利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相关法规,依法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普及气候变化知识和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采取的措施,提高公众对气候变化问题的科学认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国家方案》的实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温家宝总理任组长,曾培炎副总理、唐家璇国务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将研究确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办事机构设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应对气候变化的合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制定本地区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

二○○七年六月三日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全文)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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