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研究所相关负责人透露,经过两年的反复论证、讨论,《变速(变频)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即将召开该标准的审定会,预计可以很快实施。这意味着,变频空调器的产品将有法可依、市场将得到规范。即将出台的国家能效标准建立了变频空调器的效率评价体系和指标分级制度,按照效率的高低将变频空调器分为5级。其中1级为最节能产品、5级为允许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的最低效率门槛。如目前在变频空调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中确定:4500W以下制冷量的变频空调器5级的季节能效比限定值为3.0,节能评价值为4.5(即2级水平,1级和2级为节能产品)。
本项标准规定了变频空调器的效率评价办法。据了解,变频空调器效率的评价方法不同于定速空调,采用的是季节能效比(SEER)。并不是仅在一定的工况下测出空调器的单点能效比,而是从空调器在整个夏季运行时的总耗电量和总的制冷量出发,结合测试与计算得到整个制冷运行季节的综合效率。由于空调器在不同的环境温度下运行效率不同,这种综合考虑空调器在不同运行温度下效率和耗电量的方法更为科学。
本次标准制定的最大特点是充分考虑国情、注重实际的节能效果,使国家和消费者均受益。由于总的运行时间和各时间段对应的环境温度是采用季节能效比衡量空调器效率的基础,所以标准起草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消费者使用空调器的习惯调查和研究,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经济收入等各种消费者夏季使用空调器的时间,再结合我国各地区历年夏季的环境温度变化,最终确定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开机运行时间——1136个小时。定为1136个小时更加符合中国目前变频空调的使用习惯,并且又为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导致的使用空调器时间增加留有充分余地。
同时在确定季节能效比的分级指标时,采用了空调器寿命周期成本分析的方法,综合分析效率提高造成成本、材料消耗和价格提高使消费者购买投资增加,以及效率提高节约电费为消费者带来的收益。
空调变频器国家能效标准的出台将有利于空调市场的和谐发展,也有利于消费者更加正确的选择适合自己的空调。也更加合理,既收到了节能效果,消费者也能获得最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