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100万元!福州出台措施,加快冷链物流发展
发布时间:2021-10-11 14:40
  10月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其中第五条措施为加快冷链物流发展。
 
  1.支持企业新建、改造信息化、智能化和自动化的冷库项目,完善封闭式装卸站台、电动滑升式冷藏门和防撞柔性密封口等设施并实现全封闭式作业,库容量达3000立方米,项目投资额5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款),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最高100万元予以补助。
 
  2.支持企业购置外廓为2600mm标准冷链运输车辆,安装冷链车辆测温系统,立体货架、叉车、地牛、穿梭车等冷链装备,实现冷链车辆标准化作业,全程温度监测,项目投资额100万元以上,按不超过投资额的20%,最高100万元予以补助。
 
  相关文件可进入福州市人民政府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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