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尽快建立家电使用年限强制性标准
发布时间:2020-05-29 08:27
  2020年全国两会进入尾声,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带来了9份建议,其中包括建议尽快建立家电产品安全使用年限强制性标准。董明珠认为,建立使用年限强制性标准,推动老产品的淘汰、更新,可以杜绝安全隐患,节能减排,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推动家电产品的技术进步,拉动内需。
 
  家用电器都有其使用寿命,如果超过安全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会出现电线老化、电子元件性能下降、有害物质泄漏、能耗增大等问题,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带来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近年来,因家电超期使用而产生的事故越来越多。据统计,2019年全年共接报火灾23.3万起,死亡1335人,直接财产损失36.12亿元。电器引发的占比居高不下,已查明原因的火灾中有52%系电器原因引起。
 
  由于我国家用电器强制性报废标准和相关立法滞后,市场上现有大量老龄化、超期服役的家用电器,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目前针对超龄服役的家电产品,只有燃气热水器规定了明确的使用年限。但对于空调、洗衣机、电冰箱等家电,目前仅有团体标准对空调等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进行规定,但由于是推荐性团体标准,没有强制性法律效应,市场很难遵守、实施。
 
  董明珠建议,明确每类家电产品,特别是能较长时间使用的家电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家电使用年限方面的标准要以强制性标准或法律法规的形式出台,提高执行效果。厂家要在产品上明显的位置,告知消费者安全使用年限的具体截止时间,方便指引消费者及时更换老旧家电产品。
 
  “倡导消费者在安全使用年限到期后主动报废或更换老产品,如消费者未按时间要求处理而发生事故的,不应由厂家承担责任。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产品,如发生质量问题,厂家可以通过暂停售后服务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更换产品。建立废旧家电回收体系,规范废旧家电交易,严禁超期服役的废旧家电进入二手市场和农村市场。”董明珠认为。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一直推进家电回收与处理等事宜。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提到,用3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规范、政策体系,基本建成规范有序、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实施方案》提到,完善回收处理体系方面,各城市要设置废旧家电回收运输中转站;搭建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支持大型家电生产、销售、回收企业和电商平台开展废旧家电回收。促进家电更新消费方面,开展覆盖城乡的家电以旧换新等更新消费活动;引导消费者及时更换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老旧家电;探索家电新型消费模式,开展家电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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