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莱芜市莱城区教育局
地 址:莱芜市花园北路37号 联系方式:0634-6217751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 联系方式:0634-6220058
二、采购项目名称:莱芜市莱城区教育局空调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2022018LCG009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
空调 |
1.5P变频挂机46台,2P变频柜机3台,3P变频柜机1台,5P变频柜机1台,线路改造1宗。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9万元 |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5月9日8时0分至2018年5月15日18时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大楼四楼西招标代理部
3.方式:供应商须在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具体详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指南)进行网上报名,再持以下相关资料到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请携带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相关证书原件(上述资料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或未进行现场报名的,均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4.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5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5日8时30分至2018年6月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5室(莱芜市龙潭东大街001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5室(莱芜市龙潭东大街001号)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丽 联系方式:0634-6220058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满足办公需求,1.5P变频挂机46台,2P变频柜机3台,3P变频柜机1台,5P变频柜机1台,线路改造1宗。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4)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节能环保产品有关政策:
(1)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的采购节能产品的,在资格条件中明确,则不需要进行加分。属于节能产品目录中不需要强制采用节能产品的,则需要进行加分。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及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附件:1.采购需求
2.公开招标文件
发 布 人: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