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建言最多的地方环保副厅长
发布时间:2017-03-17 11:19
2017年3月1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共收到提案5210件,审查立案4156件,其中,涉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占10.13%。根据《世界环保》记者的初步调查,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依旧是建言最多的环保人,一个人就带来了24条提案,其中大部分环保类提案不仅涉及到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污染防治问题,还有关于长江流域的生态安全,洞庭湖的保护等方面的深入思考。在纯粹的环保问题之外,还有几条对社会公益事业、地方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建言。被围观他的记者赞叹——“满满的社会责任感”。
“还有一些是我在提案中没有写,但是在小组会的发言上提出来的。”潘碧灵说:“比如说我建议国家发行生态环保的彩票,以此作为增加环保投入的一种渠道。现在允许发行的彩票就是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如果不能新增彩票类型,我觉得可以从体育彩票中划出一部分,用于生态环保投入。因为环保本身就是公益性质的,也可以说跟保障民众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而体育,尤其是竞技体育,现在更多应该是市场化的行为。”
思维活跃,想法也很多的潘碧灵向《世界环境》详细讲述了他的一些思考:
环保事业缺钱吗,经济手段怎么用?
记者:为什么需要开辟诸如彩票这样的渠道来推动环保事业?您认为目前国家层面的环保投入不足以解决环境问题吗?
潘碧灵:我认为,环保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资金的投入。环保改革也好治理也好,不能光靠说,没钱没项目怎么落地推进呢?本来环保这块财政投入的基数就偏低,去年中央财政投入环保的钱并没有增加太多,只有土壤污染防治的增加了,水和气的都略有减少。比如大气的投入前年是112个亿,去年只有110个亿,还不及北京地方财政的投入,一个地方一年就186个亿的大气污染防治基金,这几年北京一共投入了660多个亿在大气污染防治上。
记者:北京当然是力度很大了。110个亿用于全国还是比较吃紧,可能也是只能扶持重点区域,全国范围可能主要还是靠各地方以及多种融资渠道来拉动。湖南的空气质量整体还是在改善的吧?
潘碧灵:去年全国各级财政总的生态环保投入是4000多个亿。那110个亿里面,湖南一分钱都没有,但是湖南的空气质量比起珠三角长三角,改善程度还是要差一些的,尤其是长株潭地区,去年我们的pm2.5的年均浓度是48微克/立方米,全国平均是47微克/立方米。空气污染每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湖南空气比较湿润,土壤酸性的比较多,一扬尘,酸性土到空气中生成硫酸根,再二次生成pm2.5。湖南的pm2.5有60%是二次生成的,省内每个地方也不一样,大城市的话,汽车尾气占比例肯定要大一些,来源也复杂,除了扬尘、尾气、工业,冬季的时候也有外源性的污染输入。所以我们还是得继续努力才行。
记者:那环保光靠财政也肯定不行,还是得通过多种渠道,还有各种经济刺激手段相结合。像您的二十多个提案里面,有一个是建议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并且您说这是参考借鉴了美国的《超级基金法》,但是您之前不是说土壤污染防治跟大气和水不一样,是要以风险防控为主,不适合投入巨资搞大修复的吗?
潘碧灵:整体来说当然是以风险防控为主的,应该分级管理。像农用地这块,污染轻的可以改变种植方式,稍微重一点的可以调增种植结构和土地用途,特别严重的可能带来环境健康损害的还是要考虑修复。土壤污染防治的基金我提议分成两块,一个是农用地,以公益性基金为主;第二是城市污染场地这块,带有一定公益性质,但是更多就是市场行为了。因为修复出来的土地是城市建设用地,修复之后是可以增值的,所有应该要从土地出让金里面拿出一部分来,不能全部是财政投入。土地出让金应该取之于土用之于土,你地价升值了,从里面拿一块出来做修复,有什么不可以呢?另外,这种基金的投资回报不是很高,所以100个亿里面,可以拿60个亿用于治理,拿40个亿放在其他领域,放到能有更高收益领域,赚了钱用于土壤污染防治。另外,还有社会捐赠。民以食为天,大家都想要健康,生态环保基金当然也可以号召社会捐赠来注入一部分资金。改革的关键是各方责任归位
记者:经济手段里面不光是投资,还有罚款这类。陈吉宁部长说按日计罚是环保法明确的对企业处罚的重要手段,但是法律要求企业违法排污拒不改正的,才能启动按日计罚。比如你上公共汽车,抓到你没有票,得先补票,如果拒绝补票,才能够实行按日处罚。这样处罚力度就会显得不够,这类困境您觉得应该怎么样化解会比较好呢?
潘碧灵:按日计罚只能对污染的行为进行处罚,而不能对污染造成的环境和健康损害的后果进行处罚。这次“两高”的报告也特别提到了,下一步要加大公益诉讼的力度。所以我觉得不能只是依靠罚款,环保的罚款原本的额度就比较低,有的情况下,就是连续计罚也没有多少钱,如果这些钱能够真正起到震慑作用,让企业纠正行为也倒还好。但是罚款本身也并不是赔偿的性质,罚款的钱通常也不足以弥补污染损害造成的损失,所以更应该加强污染损害的追责,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的力度。
记者:您认为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改革会有助于各方责任的明确和归位吗?
潘碧灵:许可证是一个基础,许可证制度是环境管理的一个基础性制度,这个管理是强调企业的责任主体和自主性,许可证上载明的这些要求,是企业自己承诺的,企业自己就要去做。这些要求就很细了,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还有行业的规范等等,每一家企业,还应该跟它的环评所涉及的要求相衔接。一个行业的许可证大的内容就算一致,但细节上每个企业可能都不一样,都是根据实际的情况和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要求来的。
记者:相当于是企业跟地方政府达成的一个契约?
潘碧灵:对,这个契约签订以后,不是环保部门每天去查企业,而是让企业自己去监测,去管理,定期给环保部门报告。作为环保部门,我们是去抽查它,一旦发现问题就严厉处罚。
记者:相当于转变以往那种保姆式的管理模式了,以诚信为前提,以执法从严作为保障?
潘碧灵:这就像收税一样,你自己报税,平时税务部门并不来管你,但是一旦抓到你偷税漏税,就要追究刑责。这样的管理思路,是强调企业自己的责任。另外,排污许可证也为环保部门加强管理提供标尺。许可证上面的要求就不仅仅是总量指标,排放标准的限值了,而是涉及到各种管理要求和规范,更加精细化。
记者:所以转变责任主体的角色之后,精细化的管理就成为可能了?比如说政府不再粗放的管几种主要污染物,每个企业都有责任自主监测记录和上报各自排放了些什么?
潘碧灵:以前的总量减排对所有企业都是控制同样的排放因子,但是实际上不同的企业排放的污染物都不同,即便同是涉及重金属的企业,排出的重金属的种类也可能都不一样,所以每个排污许可证都应该是不一样的,个性化的。从2015年开始,湖南省就已经开始将自行监测的责任明确到企业,该手工监测的要求他们要手工监测;连续监测也要企业自己去负责,可以不用第三方,在线监测的仪器,不管一开始是政府买的还是企业买的,都视同企业自己的,如果要再换,就企业自己去换了。
记者:但是其他很多地方CEMS小屋的钥匙都是不交给企业的,这样放手给企业不怕他们造假吗?
潘碧灵:还是那个原则,一旦抓到你造假,就严肃追你的刑责。如果这点信心都没有的话,那你就不要搞排污许可证制度了。排污许可证是所有的东西都要让企业自己测自己报啊,现在这个在线监测都不敢给企业自己负责?
记者:所以监测的自主权始终要全部交还给企业?
潘碧灵:大的方向上是这样,不叫“还给企业”,而是明确企业的责任主体。现在国控污染源这块还要看部里面的部署,我们现在是双重属性——同一套设备和数据,对环保部门而言是监督性监测的依据,对企业而言就是自主监测,目前大多数还是第三方管理。
记者:那2015年“明确责任主体”之前和之后,你们执法统计造假的数量变化大吗?
潘碧灵:整体来说现在是越来越好,企业的责任意识也在增强,大家都越来越重视环保,知道不能乱来了。当然极个别的违法行为也是有的。以后数据联网直接传输,湖南有自己的环保信息平台,企业自己监测的数据也要上传到我们的平台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