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通宇置业新纪元商业广场暖通、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9-15 23:05
一、盐城市通宇置业有限公司新纪元商业广场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暖通、空调工程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新纪元商业广场。
2、工程地点:盐城市开放大道西侧、黄海路北侧。
3、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1063平方米,暖通空调工程造价约1600万元。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暖通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10月。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暖通、空调工程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通宇置业有限公司新纪元商业广场暖通、空调工程,主要包括空调及通风系统的施工、螺杆式空调机组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等相关所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施工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为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4、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 2014年1月- 2014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14年9月10日16:00时至2014年9月17日18:00时前携《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座3AF,联系人:王芬干,联系号码:0515-89803566),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八、诚信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 0000 0000 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全部诚信保证金。
九、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诚信保证金。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为0515-88381181,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2019、0515-88197118。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诚信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通宇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秦辉
联系电话:1860515070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沙洪流
联系电话:13770088099
传真:0515-89803566
地址:盐城市钱江方洲财富广场东座3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