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下一页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EKZ项目组合式空调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8-04 23:19
项目编号:JLZQH-ZB-2014285HW

  1、招标条件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零部件试验中心项目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汽车管商字【2013】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组合式空调机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采购货物基本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货物的基本描述:10台组合式空调机组(其中风量60000m3/h的机组3台;80000m3/h的机组1台;送20000回20000m3/h的机组3台;送50000回50000m3/h的机组1台;送30000回30000m3/h的机组2台)。

  2.2招标范围:组合式空调机组10台,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规定。

  2.3工期:2014年10月15日到货,安装周期1个月。

  2.4交货地点:一汽-大众技术开发部零部件实验中心通风机房内。

  2.5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3制造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2)应具有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3)所投设备应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示的相关产品检测合格报告。(须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

  (4)所投设备应符合《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4-1993)技术标准的要求。

  (5)应能提供通过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EUROVENT(欧洲制冷空调、空气处理设备制造商协会)或ARI(美国空调制冷协会)组织或其他同等组织的认证文件。(须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

  3.4制造商在汽车行业具有类似风量、风压机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制造商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第3.1款-3.6款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投标报名。

  (注: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华天大酒店一会议室(长春市景阳大路228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431-8512020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闯

  电 话:0431-89694976,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115749

  2014年 8月4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