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是我市又一张国家级名片。按现有政策,成为节能减排示范城市,意味着未来3年节能减排、低碳产业、新能源等项目将获得国家的大力扶持,这对德阳推进绿色转型、发展振兴意义重大。围绕示范城市建设,我市将获得怎样的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为全省乃至全国节能减排工作探索经验、提供示范,记者进行了详细了解。
国家综合奖励资金达12亿元
去年11月,德阳成功入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成为全国30个综合示范城市之一,也是全省唯一试点城市。这是德阳建市以来申报时间最长、资金量最大的单体综合性项目,在三年综合示范期内,中央财政现有支持节能减排和环保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将优先向示范城市倾斜;对现有政策未覆盖项目,中央财政根据项目投资、地方投入和节能减排效果等情况,每年给予一定的综合奖励支持,由地方统筹用于相关支出;省市县各级也将配套一定资金。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我市三年内可获得12亿元的综合奖励资金,考核优秀还将获得2.4亿元的奖励资金。同时,加上省市县配套资金,总量将在20亿元以上,这对撬动社会投入、转变发展方式、产业转型升级作用巨大。
未完成约束性指标取消示范资格
成功申报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只是万里长征迈出了第一步,接下来的工作任务将会更艰巨。在取得国家大量财政投入的同时,必须接受规范的管理和严格的考核,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示范城市的进和退。
从发展现状看,我市地处西部生态脆弱地区,作为老工业基地,涉重金属、危化品等企业数量相对较多。工业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56.2%,化工行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为11.27%,但其能耗占了全市工业能耗的42.8%,磷石膏等废弃物排放问题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亟待加强建设,各项污染存量已成为压在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上的一座大山,改造升级迫在眉睫。
从实施要求看,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给示范城市政府下达约束性指标,实施示范城市退出机制,示范市未完成总体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或无特殊原因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将取消示范资格,扣回全部综合奖励资金;示范期结束后,还将对示范效果进行总体绩效考核。
从考核目标看,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目标任务重、内容多、涉及面广。两部委对我市三年的节能减排指标都作了具体且刚性的要求,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必须明显下降。
实施五大典型示范项目建设六大支撑体系
示范工作一头连着节能减排,事关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一头连着生态环境保护,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既是重大发展工程,也是重大民生工程。2015-2017年三年示范期间,德阳将着力建设低碳产业、绿色建筑、清洁交通、现代服务业、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六大支撑体系,实施沱江流域综合治理、磷石膏综合利用、新型城镇化重点建设、多元互补分布式能源智能化综合利用等一批重点工程,打造五大典型示范项目。
六大支撑体系中,建设低碳产业体系将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发展新兴产业,推行清洁生产。绿色建筑体系将推广建筑节能,确保新建公共建筑100%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新建住宅达到50%以上,未来三年新申报绿色建筑240万平方米以上。清洁交通体系将着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积极推广新能源公交,适时建设轨道交通,力争到2017年,建成完善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推广体系,在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部件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上实现突破。现代服务业体系将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服务和电子商务等。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体系将加强污染防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推行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不断削减排污总量。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体系将重点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农村绿色能源等。
目前,我市已经选定并获批的五大类典型示范项目包括,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低碳化示范项目、大气污染治理及沱江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低碳绿色生态城镇建设项目与建筑绿色化项目、新能源及多元互补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汽车示范项目,计划三年总投资上百亿元,2015年投资30亿元以上。
保障措施
“六化”工作组牵头项目实施
当前,我市已成立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建筑绿色化、交通清洁化、服务业集约化、产业低碳化“六化”工作组,由市发改、环保、住建、交通、商务、经信6个部门负责牵头实施相应项目建设,定期督查项目建设进展、资金配套和竣工投产等情况。同时,全市对示范工作推进情况、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实行问责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资金管理
三种方式支持项目建设
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奖励资金指中央财政下达我市的综合奖励资金及地方财政安排的资金,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专项补助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支持,原则上一个项目只选择一种支持方式,社会资本投资为主体的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公益性项目,综合奖励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非公益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机制创新
五大领域试点PPP模式
示范工作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交通基础设施、供水安全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五大领域进行试点。另外,通过财税、土地、环保收费等政策优惠,探索碳交易、节能量交易、排污权交易等机制创新,调动企业成为节能减排主体的积极性。培育节能环保第三方机构,引导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