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传统意义上的制冷剂对于我们的环境造成了比较大的危害。比如氟利昂对于臭氧层的破坏,排出的二氧化碳会产生温室效应的危害等等。对此,我们期待一种没有危害的制冷剂的出现,本文将重点讨论以下天然制冷剂的应用。
1、关于二氧化碳的新型制冷剂
目前我国比较新型的空调的制冷的系统是跨临界循环制冷/热泵的系统。这种新型的二氧化碳的制冷剂经常会出现两种临界的状态。这两种临界状态的不同是根据压强来区分的。在压强超过一定的高度的时候是超临界的状态。另一种亚临界的状态则是因为压强过低造成的。因此通过这些临界状态的出现,我们也规定了一些极限的压强。例如在高压的情况下,我们所要求的是坚决不能超过十四兆帕。与此相对应的,即使是低压的话也不能低于八兆帕。
考虑到在制冷系统中承压部件所承受的压力类型的多样性,ISO5149新标准将以最高许用压力取代了原标准的最高工作压力作为强度计算的基础,以前我们所确定极限是通过极限压力使机器达到饱和的状态来确定的,但是现行的版本在他的基础之上做了改动,新的标准要求只要达到一定的临界状态就可以作为预定的极限。现在的二氧化碳作为制冷剂系统在全球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当然在这方面日本是发展比较好的,有些厂家的销量都达到了百万。
我们现有的条件下二氧化碳是作为一种为房间提供热量的制剂出现在人们的生活当中的,而且他也可以通过某些方式放热进行热水方面的供应。通过二氧化碳在目前条件下的大力的应用,我们可以毫不犹豫的预测到二氧化碳将会在未来制冷方面也发挥比较大的作用。
在目前的情况下因为我们所应用的制剂是以临界的压力来进行相关的计算的,所以在这些方面我们做的并不是那么完美,有些地方需要一定的提高。因为以往我们传统的制剂都是通过蒸汽进行的。虽然一定的程度上,二氧化碳也是一种蒸汽,但是二氧化碳与传统的蒸汽还是存在一些不同之处的。例如我们在应用二氧化碳作为制剂的时候是分为高低压两种的,所以我们也要安装相应的换热装置。因为在进行高低压进行转换的时候会散发大量的热,所以,这就需要比较好的换热的系统。现在整个社会都提倡生态型的社会,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所以在进行高低压转换时放出的大量热我们应该能够合理的利用,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回热器。
2、关于可燃性的新型制冷剂
制冷剂是分为AB两类的。在这两类的基础之上的又进行了1,2,3等级的划分。通常意义上A2,A3,B2,B3就是我们常提到的可燃性的制冷剂。在很多的欧洲发达国家所指定的标准中,他们允许一些可燃性的物质作为制冷剂来使用,比较普遍就是碳氢化合物。但是在美国的部分地区则对于碳水化合物持反对的态度。在原先的制冷剂要求的规定中,很多欧洲国家也是持反对的态度的,但是新规定废除了这个要求。我们前面提到过的A2,A3系统的制冷剂被允许使用,不管是以何种方式应在家用电器的系统当中,都是允许的。但是因为我们所谈到的制剂是可燃性的。所以这就要求我们要考虑一些安全方面的要求。首先,在运输的过程中我们就该多加注意,因为制剂是可燃性的如果发生比较大的冲击,或者在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就会发生爆炸这类危险事故的发生,存在着比较大的安全问题,所以这就要求我们要注意多方面的问题,我国规定了相应的危险标志,我们应该严格按照标准来进行,因为危险标志会起到一定的警示的作用,相应的该注意的问题还有在维修方面的问题。因为气体的可燃性的原因,导致在维修方面对于周围气体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一旦超过某种极限,就会导致爆炸。既然我们的新型制剂具有可燃性那么相应的电子零件就要配套实施,具有抵抗这种爆炸的特性,一般的制冷剂自燃的温度是一百华氏度,所以我们应用的电气的零部件温度一定要控制在这个温度之内。因为在整个制冷系统当中,各种强度与刚度都是要达到一定的要求才能保证安全性,所以各类部件的强度与刚度都要进行相应的实验与计算。新型制冷剂的可燃物质一般是以碳水化合物为主的,在这其中大部分又是气体,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还要求我们在泄露方面下一番心思。因为一旦系统发生相应的渗漏在所渗漏的环境又不符合相应的安全的控制燃烧的环境就会发生爆炸。而且,在整个过程中,通风条件也是必要的,所以,要做好相应的通风的措施。
B类是有毒的制冷剂,而我们所应用的氨又在B类的第二组之下,这就说明即是有毒的同时这种气体也是可燃的。那为什么氨在这样不利的条件之下我们仍然选择它作为制冷剂呢,那是因为氨本身具有一股臭鸡蛋的气味,一旦发生泄漏,很容易被我们察觉,所以在使用它时我们不用担心因为泄露而发生危险事故。另一方面,氨的燃烧的条件也是比较苛刻的,只有在高温高压的条件下,才会与相应的气体发生反应,而且这种反应还是可逆,这就说明发生反应的程度并不大,这也说明他的可燃性存在的威胁也是比较小的。因为他在泄露以及在燃烧方面比较困难的特性,他在制冷方面到了比较广泛的应用,在目前的条件之下,美洲的部分已经将氨的使用提上了日程。自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氨压缩机技术取得突破,一些欧洲国家在氨的使用方面制定了一定的规范,要求只要注入的氨的压缩蒸汽保持在五十克以下,就是允许使用的。而且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氨的使用的频率也不断提高,尤其在欧洲地区应经大量使用。即使在平常的用户之中,欧洲的氨类制冷剂的使用也发展的比较迅速。在电气安全方面,氨的可燃烧特性与A2类制冷剂相当,对应于使用A2类制冷剂系统的电气安全措施,可以满足控制电气安全方面的要求。当然因为氨的毒性方面的原因,所以我们在这方面也应该作出相应的措施。我们应该安装一种设备,这种设备具有一定的自动性,只要氨的气体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将其自动吸收。这样就可以保证氨气不会发生泄漏。当然,这些机械会产生相应的噪音,考虑到人性化的要求,我们也应该在这方面做出一定的解决措施。
3、结语
在我国现有的条件之下进行的新型的制冷剂的研究得到了比较大的进展,目前我们发现主要有三种制冷剂,分别是二氧化碳类制冷剂,可燃性的制冷剂以及氨的制冷剂。因为这些都是新兴的制冷剂所以他们的发现的时间比较晚,也就导致他们在应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在二氧化碳类的制剂中我们应该注意到他与传统的蒸汽的不同之处,以及在可燃性制剂中的安全性也是我们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以及在氨方面存在的问题等,在未来的发展上,我们应该再接再厉,克服不足,努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