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建筑集中采暖数字式智能型热表
  • 2012-02-28
本文列出我国建筑节能阶段目标。对流量温差式热表、蒸发式热分配表、数字式智能型热表各自的热计量(热量分摊)机理及其与采暖系统、土建建筑的匹配性比较表明:当前,我国自行研制的数字式智能型热表适用于新建节能建筑和已建建筑(补建和改建)采暖系统实现分户计量、按户收费,具有匹配性好、计量显示准确、投资少、施工安装方便的特点。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是耗能大国,热能利用率极低。为贯彻执行"中华人们共和国能源法"。建设部"建筑节能技术政策(初稿)"建筑节能"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提出了以下基本目标和进度要求。 1. 建筑节能阶段目标和实施时间表 1. 1对于北方采暖地区新建居住建筑第一阶段:1986年至1996年在当地(1980-1981年通用居住建筑)设计能耗水平基础上普遍降低30%,建筑围护结构承担20%,采暖供热系统承担10%。第二阶段:自1996年起在达到第一阶段要求的基础上节能30%,共计节能50%,建筑物约承担30%,采暖供热系统承担20%。第三阶段:至2005年在达到第二阶段要求的基础上再节能30%。 1. 2对于北方采暖地区现有居住建筑其热环境差、能耗大的也按三个阶段实施改造第一阶段:2000年起重点城市成片开始实施节能改造,具体进行采暖系统改造或补建采暖系统。第二阶段:2005年各城市普遍开始实施节能改造。第三阶段:2010年重点城市普遍推进实施。 1. 3对于集中供热的民用建筑安装热表及有关调节设备并按表计量收费的工作也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1998年通过试点取得成效,开始推广。第二阶段:2000年在重点城市成片推行。第三阶段:2010年基本完成。 2. 建筑节能对采暖设计的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 2. 1国内外现有经验表明,采暖系统具备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按户收费的功能是发展节能的支撑条件之一。我国北方各大城市政府部门都非常重视这一工作,最近天津市建委制定了《天津市室内采暖系统设计管理暂行办法》(市建委建设[1999]845号文)具体规定如下: a. 凡新建住宅和公建工程的供热,室内采暖系统必须设计成一户一表系统,其系统必须具有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按户收费的功能。 b. 室内散热设备必须设计为能够实现温度调节、分组恒温控制的装置。 c. 设计单位在设计分户控制、计量收费的调控设施时,应使该系统稳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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