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信息
  • 公司名称: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0371-67579116,0371-67579117
  • 即时通讯: 806080387  
  • 站内信:  
  • 邮    箱:chuntsuan@126.com
  •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松路169号
  • 经营范围: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已形成以中央空调计费系统、能源计量管理系统、建筑节能监测系统、节能自控管理系统、楼宇智能管理系统为主的五大类20余项系列产品
  • 荣誉证书
  • 荣誉证书
  • 荣誉证书
  • 荣誉证书
  • 荣誉证书
  • 荣誉证书
  • 荣誉证书
联系电话:0371-67579116,0371-67579117
  • 新闻详情
  • 郑州春泉节能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典型案例”
  • 2015-09-24 16:30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一起“民告官”的案件——“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北京海林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典型案例”。
    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致力于建筑环境与节能领域产品的研发,是国内建筑暖通节能的先行者和倡导者,为中央空调的运行管理和建筑节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多次受到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表彰,是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
    2014年6月17日,北京海林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春泉节能ZL200810231195.5号、名称为“基于电压互感技术的多档速电机档位识别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提出无效请求。2014年12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作出了第2456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本案专利权全部无效。
    春泉节能不服被诉决定,遂于2015年3月19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24566号行政决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专利各权利要求均具备创造性,专利复审委员会相关认定错误。遂于前不久判决撤销被诉决定,责令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决定。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本案涉及技术问题复杂的电学领域发明专利。审理法院对相关技术进行了认真审查,严格适用创造性判断三步法对本案专利的创造性进行了审理,纠正了专利复审委会的错误决定。通过本案判决,及时挽救了一项可以为企业带来可观收入的发明创造,依法维护了发明人的正当利益。”(来源:中国建筑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