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2日,美国霍尼韦尔国际公司(Honeywell International Inc.)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和美国商务部提交申请,称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701条和731条,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五氟乙烷(R-125(Pentafluoroethane))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目前,美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产业损害调查程序已经启动,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1年2月1日左右正式立案。
根据申诉方所述,本次双反调查的涉案产品为五氟乙烷(R-125)或其化学等价物,无论其形态、类型或纯度水平如何。涉案商品还包括在第三国或美国关税区以外加工的R-125和未提纯的R-125。五氟乙烷是一种制冷剂,同时可以与二氟甲烷混合而成近共沸制冷剂——R-410A,这是一种在空调系统中替代多种氯氟烃(氟利昂)的制冷剂,五氟乙烷还在灭火系统中用作灭火剂。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则号2903.39.2035、2903.39.2045、3824.78.0020下。
申诉方仅列出了太仓中化环保化工有限公司(Sinochem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hemicals(Taicang))、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Jinhua Yonghe Fluorochemical Co.,Ltd.)、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Sanmei Chemical Industry Co.,Ltd.)、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Shandong Hua’an New Material Co.,Ltd.)、浙江永和新型制冷剂有限公司(Zhejiang Yonghe Refrigerant Co.,Ltd.)等11家中国生产商/出口商,详见下图。
申诉方声称,原产于中国的进口五氟乙烷在美国的销售价格低于正常价值,并且存在政府补贴【补贴项目包括:(1)政府低于合理回报为五氟乙烷生产商提供土地使用权和电力;(2)政府为化工行业提供的政策性贷款、中国国有银行的出口贷款等优惠贷款;(3)汇率补贴】。从而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申请对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申诉方在申诉书中预计中国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55.78%~230.52%、补贴率超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