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在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上发现,2019年至今,召回的取暖器涉及多个厂商。自2020年1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议通过了《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后,市场上对家电的质量标准要求更加严格。
结合通报,被召回的取暖器主要涉及的问题有: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接地措施、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项目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存在火灾及触电风险。
涉及的公司及型号有,重庆市涪陵区俊欣家电有限公司的NSB-90、JH-300型、JH-500型取暖器。重庆海韵电器的NSB-9型取暖器。重庆三峡电器的NSB-90/60型取暖器。重庆浩正电器的NSB-9型取暖器。重庆市成渝电器的NSB-9型取暖器,四川福天下节能科技部分电激活变潜热节能取暖器,型号为FTJN75×75-600-12220V~50Hz。多数公司采用“退货”的方式予以处理。少部分公司采用“修理”的方式予以处理。
除取暖器外,《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注意到,饮水机,电视机、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厨电等产品也出现在召回目录中。
《规定》出台五个月中,进展如何?近日,全国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会议通报,召回实施效果日益显现。“《规定》出台对消费者而言是重大利好,我国强制召回制此前只在汽车行业有,现在将家电产品也纳入,是一个极大的进步,事实上与汽车相比,家电与大众生活的联系更为广泛和紧密。”家电业观察人士刘步尘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所所长鲁建国说“家电召回制将我国对家电产品安全、质量的监管从之前的3C认证‘事前’为主,贯彻到回收制,它要求的是企业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负责,《规定》召回责任制的主体虽然是生产企业,但如果生产企业跑路,一样可以向经销渠道和服务商追责。如果缺陷产品是在经销和服务环节造成的,生产者也可以追溯它们的责任。”
在刘步尘看来,召回制增强了消费者维权的话语权。以前,消费者碰到质量问题,主要维权渠道就是消费者委员会,维权成功也是以退换货、维修等处理方式为主,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相对弱势。但有了召回制,相关监管部门会将质量问题进行公布,如果发现是批量性问题,通过公示,能更大范围的对“尚不知情”的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消费者也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就是说处理的方式可以是多样的,维护的是更多消费者的权益,更能体现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