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一、疫情期消费合同如何适用不可抗力条款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健委公告将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启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地采取了多种措施以减少人员流动和聚焦,控制疫情。因此产生了大量的消费合同无法履行的问题。
对此,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徐京表示,新冠肺炎及相应的政府控制措施,符合不可抗力的要件。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因新冠肺炎影响消费合同的履行适用不可抗力条款时,是适用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徐京称,由于本次新冠肺炎发生在春节前后,这一时期履行的消费合同大多具有特定的时间要求,迟延履行没有意义或无法实现,且疫情及控制措施的解除时间目前无法确定,所以多数情形下任一方当事人都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于履行时间的变更不影响合同目的的消费合同,履行一方可以主张在合理期限内变更履行时间。
热点二、疫情期线上购物激增消费者注意截图留证
新冠肺炎疫情的到来,隔断了人们的出门之路,却凸显了在线化的优势。疫情期线上购物订单激增,与之相关的投诉也有所升温。
对此,徐京建议,广大消费者应尽量选择大型网购商城。下单前应确认所购商品的信息、服务内容、有效期限等相关信息,避免“货不对板”。
同时,需谨慎购卖微信朋友圈的商品。徐京称,朋友圈购物,一旦发生纠纷,没有商家登记信息,往往难以维权。他表示,近期,一些不良商家,通过朋友圈发布一些买卖防疫用品的虚假信息的投诉较多。以口罩为例,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查看产品的标识,查看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保质期、产品使用说明书等信息是否清晰标注,包装上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信息。消费者购买医用口罩,想知道企业生产信息、批准文号等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点击“医疗器械”“国产器械”,输入要查询的企业名称,就可以查询口罩详细信息。
此外,在收货时及时验货,核对所购物与线上宣传是否一致,发现不一致时拒签,拍照留存,并及时联系商家或是在线维权。线上购物切记保留聊天记录、宣传图片、发货单据等相关凭证,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依法维权。
热点三、疫情期间家电维修如何开展?
家里大小家电突然“扯拐”了,可是家电售后商家即使复工,也担心“新冠”病毒乘虚而入,咋解?
对此,徐京建议,家电服务经营者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信息采集,建立报备制度等。复工应做好防护物资储备及从业人员防护知识培训,加强安全防控教育和提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最好,设立专人轮流值班,保持与有关部门、消费者的沟通。”徐京说,商家可优先使用“无接触式服务”。消费者报修,可先采用电话沟通、视频连线等方式,维修人员指导消费者远程排除、解决一般性故障问题,减少上门服务。
同时,若遇到确需上面服务的情况,维修人员应提前了解消费者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并做好防护措施,保持适当距离;尽量缩短上门服务时间,避免疫情蔓延。对未做自我防护(不戴口罩等)的上门服务人员,消费者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对不戴口罩的消费者,上门服务人员也可拒绝提供服务。
此外,“三包”外涉及收费的项目要明码标价,并提前告知消费者,征得消费者同意,不得乱收费、乱涨价。服务结束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收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