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6日,日本向WTO发布公告,内容涉及合理使用和适当管理氟碳化合物的技术法案,通报号为G/TBT/N/JPN/460。
技术法案覆盖产品如下:
1.家用空气调节器(落地式机型等除外)
2.商业或办公室用工业空气调节器(落地式机型等除外)
3.机动车辆空气调节器(仅为在十座或以下乘用车辆上安装的产品)
4.冷凝机组和冷冻机组(带有额定输出1.5kW或以下压缩机的机型除外)
5.离心式冷水机组(仅为运送到容量为50000立方米或以上新建冷库的产品)
6.聚氨酯泡沫塑料(仅为房屋建筑材料)
7.吹气拂尘器(要求非易燃品使用的产品除外)
法案的制定旨在通过促进目前指定的使用氟碳化合物的产品转换成非氟碳化合物或低GWP产品,并且促进其宣传,使氟碳化合物的使用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