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21日湖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研讨会在武汉中南花园酒店盛大召开,会议由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主办,以“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为主题,旨在为政府部门、科研设计院所、设备生产企业、系统集成商、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一个广泛的交流平台,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我省的进一步发展,推动湖北的“两型社会”建设。大会共聚集了来自政府、设计院、企业、行业媒体及相关机构代表200余人。
下午14:00,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陈少强发表了题为《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财政政策》的精彩演讲。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十二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到“十二五”期末,湖北省将通过建筑节能实现节约700万吨标准煤,并形成每年节约3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具体包括:新建节能建筑2亿平方米、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推动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600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50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65兆瓦。
为实现节能目标,湖北省将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一是严格执行《湖北省绿色建筑规划(2011~2015)》,制定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二是研究出台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政策,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制(修)订绿色建筑相关工程建设和产品标准,研究编制绿色建筑工程定额。三是以城市新区、政府投资工程、新建住宅小区为重点,综合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四是支持武汉花山生态新城城市新区按照绿色低碳生态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五是帮助指导政府投资类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建设规模较大的住宅小区和保障性住房开展绿色建筑项目示范。六是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近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及调整资金分配管理方式的通知》今天发布。《通知》指出,要稳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推广,资金切块下达,加快规模化推广进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