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9日举行的第7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分论坛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院长徐伟指出,在当前倡导绿色低碳的大背景下,对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势在必行。他认为,应从节能率和投资额入手,评估建筑节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根据节能率确定改造目标
徐伟说:“没有一座建筑有必要从方方面面进行节能改造。即使有这样的先例,那也是失误。”他认为,建筑作为人类思想和劳动的结晶,没有普遍适用的改造技术和改造模式。对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要从微观着眼,注重建筑的特性。
“应该先确定节能改造的单项目标,再考虑各个单项目标综合起来的整体效果,最后对整座建筑的能耗进行评估。”徐伟说。他认为,建筑的空调系统、照明系统、主体结构等部分能耗不同,要明确到底是哪个部分亟待改造。
“判断是否有必要对一个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应该以什么为标准?答案是节能率。”徐伟说。
诸多因素影响评估结果
徐伟认为,设计能耗并不是建筑在运行中的实际能耗,这二者之间往往存在差异。据他介绍,有些设计能耗并未达到绿色标准的建筑,由于进行了一系列局部更新、维修和结构加固,实际能耗已经达到绿色标准了。
徐伟认为,不同地区的建筑能耗不一样,同一地区不同的建筑能耗不一样,同一座建筑在不同使用状态下的能耗也不一样,不能按照能耗指标明确的定额来评价建筑的节能性。如何统计减排量和减排收益是一道难题,并非查查电表、算算差值那么容易。
“建筑节能工作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很容易受影响。比如,在不太冷的冬天,建筑能耗会偏低;在非常冷的冬天,建筑能耗会很高。这是气象变化带来的能耗变化,不是节能改造工作给建筑带来的变化。除此之外,建筑运行模式和人的行为方式对建筑能耗的影响也是很难直接计算的。”徐伟说。
节能收益不可忽视
徐伟说:“除了节能率,改造费用也是必须考虑的。我们既要注重节能改造的社会效益,又要考虑节能改造的经济效益。投入产出比是不可回避的问题。”
“目前,国际上已经出现一种趋势,即从单纯考虑能效问题到综合考虑能效和投入问题。”徐伟说。他强调,要使建筑节能改造走上健康发展之路,节能率和投资收回期都不能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