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居民冬季采暖达到标准,调动供暖企业及用户的积极性,探索采暖新模式、新途径,对供热计量及收费方式进行改革是根本。”政协委员李晓陵认为。
一方面是调动用户的积极性,尽快实施“暗补”变“明补”,并采用避免资源浪费的供暖方式。目前供热是按照面积收费,不能体现出“用多少热、交多少费”的商品属性。根据“热计量”收费,即每户安装热量表、控温阀,用户根据需要的室温来调节暖气用量,居民一个采暖季用多少千卡的热量,就缴纳多少热费,既有利于提高供热效率,又利于节约能源,使供热体制更加完善。另一方面,调动供暖企业的积极性,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目前供热企业一般采取“看天烧煤”的方式节约成本,建议广泛推广“保低限高”的供热办法,即在每个换热站设置测温系统,新系统保证用户室温以20℃为基准(舒适温度),上下波动2℃。供热计量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由政府出资进行,经政府主管部门监管,建立完善的法规和配套政策,监督热费的缴纳,从根本上解除企业对计量供热改革的担忧,调动企业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供热“缺斤短两”应处罚
陈玉凤(闽江小区居民):现在供暖企业能力参差不齐、良莠混杂。有的企业只看重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了百姓利益,缺少社会责任感。建议建立供暖保证金制度,完善供暖保障体系,并对无法及时保证供暖和供暖不达标企业进行适当处罚,增加其违规成本,促使其依法、依规经营。
供热应该姓“公”
申家齐(自由业者):供热应该是“公热”,不应该民营化。建议哈尔滨市委市政府考虑全面收编、整合供暖企业,纳入公用事业体系。不以赢利为目的,程序化、透明化,对弱势群体予以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