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最新调查显示林州市大面积停暖并非因节能减排,政府为了上更大项目,主动提出“上大压小”关停优创火电厂,获得国家2300万元补贴。而事实上优创电厂并未关停,而是在供热期间仍交替满负荷发电。后被发改委查处,林州市炸掉供暖电厂,造成全市停暖。
因为一个违法违规存在的电厂的违法供电问题,在被发改委发现并组织炸除之后,直接导致当地5000余户市民无法采暖,最直接的原因是因为当地没有及时完成“上大压小”的任务,并没有相关供暖预案,导致临时抓瞎。但进一步深入了解,却与当地政府套取2300万元补贴,却没有用于该用的地方有关。这真让人哭笑不得。
据优创内部职工透露,2008年电厂被卖给林丰公司后,大多数人都被遣散回家,每人按工作年限,获得一次性买断工龄3万到5万元,这笔费用总共不到1000万元。另外,市政府还给林丰铝电900万元,但要其负责林州市供暖。根据事实可以明确地判断得出,上级有关方面拨付的2300万元除了用于安置职工外,很大部分是让其改造优创电厂的供热锅炉,使锅炉只用于供热,而不再用于发电的。
但当地政府不但没有进行改造,反而将相关补贴挪用到了不该挪的地方,导致一个违法支撑起来的供暖(发电)企业继续违规而被炸除。所以,从根源上而言,这原本用于解决供暖和民生问题的2300万元被套用,相当于“挖”了民生和供暖的“墙角”。
该用到项目改造上的拨款,地方政府随意挪用,一方面是对上级规定的置若罔闻,另一方面却一定与漠视民生利益有关。居民百姓的利益是首位的,在北方地区当前最紧要任务之一就是供暖。在天寒地冻的冬日,政府有责任提供给市民百姓一个温暖的居家环境,而能不能将上级拨款用到实处,却体现政府官员的“良心”。
建筑物被挖掉墙角,其功能和作用是会弱化。供暖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不能有一丝一毫马虎,也同样容不得被人“挖墙角”。而这次林州市的套用国家补贴款问题,却是在出现了“全城停暖”这一重大事件之后才暴露出来,此前一直不为人知,甚至还被报道成因为节能减排而强制断电,这不能不说明我们在拨付资金、资金运用和地方财政支出的监管上漏洞太大了。这些问题的暴露固然是一个“偶然”,但“偶然”之后是机制和制度设计存在问题的必然。林州市挪用国家补贴款问题,给政府方面提了个醒,对于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在执行决策之时、在公款使用和资金运用上,加大监管、加强问责,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