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布2010年第30号公告。公告显示,经上述部门审定,盾安环境术中心获第十七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经此认定后,公司将可以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的优惠政策,公司将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公司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盾安环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技术中心的认定有利于促进公司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转升级进程,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布2010年第30号公告。公告显示,经上述部门审定,盾安环境术中心获第十七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经此认定后,公司将可以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的优惠政策,公司将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公司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盾安环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技术中心的认定有利于促进公司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转升级进程,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