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空调行业逐渐进入销售旺季,各种新品发布络绎不绝。与此同时,各地新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陆续出炉,为采购单位编制年度预算提供重要依据。
截至3月25日,全国已有14个省份发布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均按财政部《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财库〔2019〕69号)(以下简称“财政部指引”)部署要求制定。那么,今年我国各地预算单位如何采购空调电器?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对全国各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进行梳理。
目录内项目:提高公开招标限额采购更灵活
记者查阅《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发现,共有近40个空调电器类三级品目,分布于制冷空调设备和生活用电器两大二级品目。
从各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来看,空调电器类品目数量最多不超过10个。《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把空调机、空调机组、恒温恒温精密空调和其他制冷空调品目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而《2019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中的空气调节设备品目又包括空调机、恒温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取暖设备、调湿调温设备等6个子品目。
梳理发现,北京、河南和广西等十多省份新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均把空调机品目纳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其中,《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还包括多联式、一拖多式空调机组;《陕西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把多联式、一拖多式空调机组纳入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海南省省级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空调机品目涵盖范围更广,除了包括柜式空调和壁挂式空调外,还包括天花空调和中央空调。值得注意的是,广东、山东、吉林、辽宁和青海把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上海和福建把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众所周知,集中采购有诸多好处,可形成批量取得规模效益,减少重复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统一配置标准便于维修和管理等。但如果不适合的品目也实行集中采购,就会影响到采购效率。正因为此,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把一些技术、服务标准不统一、采购人不普遍使用的项目剔除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那么,集中采购目录内空调电器品目怎么采购?以空调机为例,各地做法略有不同,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是最重要的分界线。
以北京为例,该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也就是说,当采购预算≥400空调机采购项目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公开招标,预算小于400万元空调机采购项目视情况组织批量、竞价、谈判等。
江苏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当预算单位采购200万元空调机须公开招标;采购100万元以上的实行集中采购;20万元~100万元的实行分散采购;20万元以下的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确实不能满足需求的,可按财务管理规定,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实行线下采购。
目录外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采购人增强自主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政府采购空调电器,有的企业不甚了解,认为政府采购仅采购民用空调,不包括中央空调;有的企业满怀期许,希望把空气净化器等产品全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事实上,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各地也在不断调整和优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大幅压减采购品目,大力精简集中采购目录,进一步扩大分散采购范围。
根据北京市2020年新版集中采购目录,普通电视设备等26项品目不再属于集采品目,协议采购也同步停止执行。虽然各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越来越“簿”,目录内空调电器类品目越来越“少”,但丝毫也不影响预算单位空调电器的采购和使用。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即政府采购项目分两类,包括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也就是说,凡是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空调电器项目均属于分散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分散采购也需要遵循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广东省财政厅目前执行的《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明确,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更为详细,即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省级50万元,市级30万元,县级20万元)的项目,依法实施分散采购。此外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还明确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规格标准较为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类项目,采购单位可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在线询价系统等进行竞价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类项目,采购单位应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等进行采购。
按照《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预算金额未达到50万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空调电器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部控制采购规程组织实施采购。
“今后采购人不管是采购空调还是其他电器产品,自主选择权更大了。”业内人士表示,这也意味着,企业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采购人充分了解其产品,而只有满足采购需求,才能实现“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