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HMCG-2016-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更新改造及装饰修复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整(¥11,0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内容: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更新改造及装饰修复。
5.2、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5.3、付款方式:
(1)第一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60%;
(2)第二期:完成项目进度50%支付合同总价款25%;
(3)第三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10%;
(4)第四期:合同余下5%款项在项目验收合格届满1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6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3、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4、若非所投【水冷变频螺杆式冷水机组、风冷热泵模块机组、低噪声方形横流式镀锌钢冷却塔、单级卧式离心水泵(冷冻水泵)、单级卧式离心水泵(冷却水泵)、单级卧式离心清水泵(采暖热水泵)、风机盘管(直流无刷型)、吊挂式空调器】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水冷变频螺杆式冷水机组、风冷热泵模块机组、低噪声方形横流式镀锌钢冷却塔、单级卧式离心水泵(冷冻水泵)、单级卧式离心水泵(冷却水泵)、单级卧式离心清水泵(采暖热水泵)、风机盘管(直流无刷型)、吊挂式空调器】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6.5、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6.6、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6.7、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8、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南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报名登记手续(1、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2、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以下7.2.2和7.2.3点证明材料):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
7.2.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7.2.5、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7.2.6、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2.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2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22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清远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滨江路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8670
传真:0763-3868670
邮编:511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桥南路6号裕富楼首层06号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70822
传真:0763-3375899
邮编:511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7082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