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废旧空调物资公开处置公告
  •   来源:互联网
  • 2015-04-21
为提高国有资产处置收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九龙坡府办发〔2005〕174号)文,我局拟对废旧空调物资公开进行处置。
 
一、处置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资产占有方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1 重庆九龙坡区财政局 空调 16
 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地勘察后为准。
 
二、处置方式
 
采取公开竞价方式,以评估价为最低价,报价最高者为竞价成功者,低于最低价的报价无效。最低价共计3000元(叁仟元整)。
 
三、现场竞价
 
1.竞价交易由区交易中心指定主持人和工作人员负责整场交易工作。
 
2.参加竞价交易人员凭报名手续领取竞标号牌,通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资格认定后可进入交易室,参加竞价交易。
 
3.转让方代表必须到场方可进行竞价交易。
 
4.由主持人介绍资产基本情况,宣布竞价开始,竞标人以举牌并报价方式进行竞价,报价不能低于竞标底价,竞标人可多次报价,经主持人确认无人再次报价后,最高报价者得标。
 
5.一经报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扰乱秩序,否则竞价人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予没收。
 
四、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29日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五、看标的时间及地点
 
2015年4月21日下午14:00—17:00。
 
标的存放地点:九龙坡区财政局;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8783895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看标的物需另行预约时间的,请提前联系。
 
六、报名时间及手续
 
(一)报名时间
 
自2015年4月29日14时起至15时止(即竞买当日)。
 
(二)报名手续
 
企业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1、参加竞买的企业需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本人银行卡。
 
2、参加竞买的个人需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竞买者本人银行卡。
 
须知:参加竞买者按以上规定报名时间和持以上报名手续到区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
 
七、竞标保证金缴纳及现场竞价
 
1.竞标保证金1000元。缴纳方式:企业竞买者由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持本人银行卡(个人竞买者持本人银行卡)到九龙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投标保证金(竞买人因银行卡原因导致其不能完成正常竞买保证金缴纳,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2015年4月29日15时,区交易中心人员在交易中心开标室组织现场唱价,如参与竞买者只有1人,以竞买者的有效报价为成交价。
 
3.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公示竞价成功者及其报价,公示期3日。
 
八、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
 
1、竞价成功者的竞买保证金退还:在竞价成功者与车辆处置方签订合同后,其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区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区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至竞买人帐户。
 
2、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退还: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区交易中心退回至竞买人帐户。
 
九、成交方式
 
竞买结果公示时间结束且无异议后,车辆处置方即向竞价成功者发出经区公管办审核盖章的成交确认书,竞价成功者凭成交确认书3日内到九龙坡区财政局签订合同并缴清收购费用,完善相关收购事宜。标的物的拆除及运输事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处置收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十、其他事项
 
如竞买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竞价成功者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确认书或未签订合同及缴纳相关费用,则视为其自动放弃本次竞买结果,其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区财政局将重新组织二次竞买活动。
 
九龙坡区交易中心联系电话:68788709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电话:687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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