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岳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对岳阳市纪委监察局办案业务用房中央空调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向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岳阳市纪委监察局办案业务用房中央空调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内容:岳阳市纪委监察局办案业务用房3号楼中央空调、清风系统;1、2号楼分体空调;1、2、3号楼热水系统所需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详见采购清单)。
3、采购编号:YYZCZB01-G15052
4、委托代理编号:YYZCZB01-G15052
5、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财政拨款,280万元人民币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8、工期:签定合同后60天交货、安装完毕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是投标人单位的固定工作人员,一个投标人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授权代表应留下自己的真实电话号码并时刻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否则因联系不到而造成投标人权益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服务大厅(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24日17:30
7、本项目不安排会议答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联系电话:0730-8608109,联系人:戴开君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年4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中共岳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岳阳市南湖大道
联系人:彭帆电话:0730-888927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四楼
联系人:廖敏电话:0730-8608109手机:1862752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