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湾发电厂采购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进行国内公开竞标。
一、竞标人的资质应符合下列条件:
合格的竞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应有资金来源、技术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招标人将依据比价采购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竞标人的证明资料对竞标人的财务状况、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行业相应资质、业绩、保修服务等进行审查,经综合评审后作出决定。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合格的竞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保修服务能力。
2、要有相应的行业资质。
3、要有用户业绩表及用户评价。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银行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有一定的垫付能力。
5、竞标人必须是在法律上和财务方面独立的法人单位。
6、竞标人的现场项目经理与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公司职员。
二、资格预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竞标人具体联系方式及详细联系人;
2、委托授权书(需有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
3、营业执照副本(需有当年年检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需有当年年检章)、
5、税务登记证;
6、行业相应的资质证书;
7、经审计的上年财务报表;
8、对技术文件书面承诺书;
9、近三年相关业绩和有关证明文件;
10、产品相关技术资料等。
请确保提供的复印件清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
三、有意参加本次竞标的申请人请于2014年9月30日8时50分前携带上述材料到太平湾发电厂发展计划部 参加竞标,参加竞标人员保证精通技术条款及商务条款,资格文件应承诺真实、有效,每一页要求必须加盖公司的投标专用章或者公章,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传真件,迟到的资料不予接受。
四、招标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辽宁省丹东市太平湾发电厂
通信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1-1楼 发展计划部
邮编:118000
电子邮箱:tpw123@163.com
商务联系人 :于群
电话:0415-2276029
传真:0415-2276070
太平湾发电厂发展计划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