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吉林高速分公司机关及长平高速沿线各收费站2014-2015年度冬季采暖用煤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吉林高速德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煤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高速分公司机关及长平高速沿线各收费站2014-2015年度冬季采暖用煤采购
2.2招标内容:
序
号 收费站
名称 计划2014年燃煤量(吨) 计划2015年燃煤量(吨) 计划燃煤总量(吨) 燃煤类型
1 分公司机关 238 367 605 型煤
2 长 春 158 242 400 型煤
型煤
合计 396 609 1005 型煤
3 范家屯 137 212 349 散煤
4 公主岭 102 158 260 散煤
5 郭家店 102 158 260 散煤
6 四 平 102 158 260 散煤
7 五里坡 137 212 349 散煤
散煤
合计 580 898 1478 散煤
注:各收费站用煤量是以2013年度、2014年度实际用量为基础计算的,2014年度、2015年度视天气、设备等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以实际需用量为准。
2.3 供货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2.4 交货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燃煤供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燃煤供应人须为吉林省内专业煤炭经销企业(公司)或省内外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3燃煤供应人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地交通便利,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能够确保及时供应;
3.4燃煤供应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保证项目所需的运输能力,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5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行为;
3.6能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
3.7具有2014年6月份以后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提供原件;
3.8具有近三个采暖期类似供货业绩一项,提供合同原件;
3.9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207号吉林省巨力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业绩合同原件、财务报表原件、运输能力证明材料原件、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00 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三楼会议室(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0号)。
5.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须递交原煤及型煤的样品,原煤重量5公斤,型煤5块,封存的样品是投标人供货的样本。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个标段提供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高速德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浦东路4488号
联系电话:0431-84626858
联系人:姜秀英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巨力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07号
联系电话:13514317740
联系人:赵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