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装备用房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应发改投资【2013】14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应城市人民检察院,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拔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通过孝感招投标系统互联网客户端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装备用房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 期:120天;
施工地点:应城市人民检察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担当民事责任能力的专业公司;
3.2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3投标人如非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具备所投货物的经销或代理资格,或由制造商(或其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
3.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或被接管、冻结等不良资产情况;
3.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保证和良好的信誉记录,类似的工程业绩优秀;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
3.7申请人须办理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员证且在有效期内(网员证的办理要求见本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孝感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库成员单位办理网员入市和CA数字证书的通知》、《孝感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网员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办理网员入市和CA数字证书的补充通知》)。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5、投标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
请投标人于2014年9月19日8时30分00秒至 2014年9月23日18时00分00秒前登录孝感招投标系统互联网客户端,选择投标报名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
6、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方法及资料费交纳方法
6.1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 在2014年10月10 日上午9时0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孝感开发区支行
开户名称: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60 1012 0100 011151
6.2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后,须在2014年10月10日上午9时00分之前登陆互联网客户端确认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按时确认投标保证金或项目确认错误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网上确认后,可登陆互联网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
6.3投标人须于本项目开标会议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等有关原件资料参加资格审查,否则视为投标不合格。
7.4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xgbidding.com/发布。
9、本工程必须遵守《孝感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疑问请拨打电子办电话:0712-2313379;若对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咨询电话0712-2315831。网上报名方法请参阅本网站通知公告栏《网上报名须知》(http://xgztbnew.whkrd.com/Page.aspx?id=374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应城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高玉飞
电 话: 0712-323946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1387192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