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YZCG2014X061
本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办公自动化设备、空调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4年 9 月 25 日11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合理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目录技术要求 |
第一包 |
办公自动化设备 |
详细采购目录、参数及要求见附件一 |
第二包 |
复合机 |
详细采购目录、参数及要求见附件二 |
第三包 |
一体机 |
详细采购目录、参数及要求见附件三 |
第四包 |
空调 |
格力KFR-35GW/(35570)Aa-3空调4台,含安装及辅材。 |
注:如果同时投多个包的项目,投标书必须分包进行密封装订,否则标书将不予接收。 |
三、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为书面打印件。投标文件需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还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或特快专递至本中心。
五、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黟县碧阳镇直街52号(原公安局大楼四楼), 黟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邮编:245500。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0559-5527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