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虞城县新华购物中心电梯及中央空调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河南省虞城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虞城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虞城县新华购物中心电梯及中央空调工程;
(2)、工程位置:虞城县漓江路中段西侧;
(3)、资金来源:自筹100﹪
(4)、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标段名称:虞城县新华购物中心电梯工程,招标范围:电梯的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计划工期:60日历天。
第二标段:标段名称:虞城县新华购物中心中央空调工程,招标范围:中央空调的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第一标段电梯生产厂商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资质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证书、质量认证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电气或机械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经审核合格后报名。
3、电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电梯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资质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证书、质量认证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电气或机械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电梯生产厂商针对此次招标的授权证书、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必须由电梯生产厂商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维修,并提供电梯生产厂商出具的承诺书原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经审核合格后报名。同一品牌电梯只允许一家经销商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
4、第二标段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央空调生产商或经空调货物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法人委托书、中央空调制造许可证(授权经销商须提供加盖生产商单位公章复印件)、空调经销商还需提供中央空调生产商授予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供货授权证明;经审核合格后报名。同一品牌空调主机只允许一家经销商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
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地点:商丘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2581291 2581298)。
6、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须在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9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与建业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英协广场A座2201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虞城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联系人:揭先生
电 话:137039750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15093379447 1561767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