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内墙保温及中央空调机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来源:本站原创
  • 2014-09-19
招标项目编号:HBXT-201409001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阳光北大街8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韩晶 0312-310761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百花路24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18869 传 真: 0312-301886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央空调机组
第二标段:内墙保温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保定市阳光北大街829号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中央空调(水源热泵)机组1台及安装;机房内部分管道、电气改造;末端110台风机盘管加下出风弯头等。
第二标段:内墙保温,详见工程量清单。
技术要求:第一标段: 水源热泵机组制冷量≥575KW, 制热量≥585KW;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中央空调机组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 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同一品牌的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同一品牌以报名时间早的为准。
第二标段:内墙保温项目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或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
第一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等级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非生产厂家投标的提供)等资料原件;
(2)同时携带上述(1)项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
第二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等资料原件;
(2)同时携带上述(1)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
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9月18日—2014年9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人民币5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50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玲
联系方式:0312-3018869 传真电话:0312-3018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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