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星沙商务写字楼通风、空调、消防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1】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县星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长沙县工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星沙商务写字楼通风、空调、消防工程。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县东五线以东望仙路以南。
2.3 规 模:总投资约16799万元,总建筑面积80063平方米;其中地下部分建筑面积约31791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约48272平方米。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2.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 工期要求:150天(日历天)。
2.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星沙商务写字楼项目图纸中有关通风、空调、消防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长沙县投评中心审核的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省级城乡和住房建设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1 项要求。
3.4参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4年12月2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星沙街道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0731-84023024。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县星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长沙县工务局
联 系 人:裴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023902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商世纪鑫城13楼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鑫城13楼
联 系 人:黄文 郑飞燕
联系电话:0731-86791777 15399937188
传 真:0731-86791777
邮 箱:278954841@qq.com
招 标 人:长沙县星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长沙县工务局
招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