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交流中心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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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2-10

招标编号:NMYZ-2009-SB1201
招标代理: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
报名截止:2009-12-11
所属地区:内蒙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受招标人委托,就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实力、诚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招标编号:NMYZ-2009-SB1201。
2、项目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工程。
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81号(内蒙古师范大学校本部院内),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地上2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为58000平方米。
4、招标内容:图纸所示范围内的中央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包括供货、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进行招标。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进行招标,Ⅰ标段为主机系统设备、Ⅱ标段为末端系统设备、Ⅲ标段为辅助设备加阀门。
6、资金来源:自筹,计划已列入内发改社字[2009]2534号。
7、工期:配合土建施工,装修完工后15天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交工。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验评标准。
9、工程前期准备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制造企业或其当地授权一级代理商(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人)。
2、投标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呼市地区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长期的维护等服务。
3、产品须具有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认证资质。
4、投标人及产品在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5、近年来企业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有同类工程业绩,并且运行情况良好。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审时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厂家投标须提交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如为代理商还应提供一级代理证书及项目授权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须A4纸装订,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3、投标者还应提供产品通过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各种认证证明文件及同类型产品近三年销售业绩。
4、本项目报名时间为及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12月7日开始至2009年12月11日17:30截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师范大学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81号
联系人:李曙芳
电话:0471-4392504
传真:0471-439332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9层
联系人:李春桃、王建芬
电话:0471-6525922、13948619111
传真:0471-6520155
招标人:内蒙古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0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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